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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2018年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公告
時間:2018-07-06 17:34 來源: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微信公眾號:yn2553 QQ公眾號:800061629
根據(jù)工作需要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治安管控專職輔警(以下簡稱邊境專職輔警)1301人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計劃
計劃招聘邊境專職輔警1301人(男1201人、女100人),其中,分配到景洪市工作400人、勐海縣工作330人、勐臘縣工作571人。邊境專職輔警主要協(xié)助從事邊境地區(qū)治安管控工作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,不納入編制管理,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。
二、用工方式
由公安機關與報考人員簽訂合同,合同期限初次為3年,試用期6個月,合同期滿后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續(xù)簽、變更或終止聘用合同。
三、工資待遇
工資和“五險”的總額為每月3700元。
四、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擁護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、作風正派、愛崗敬業(yè);
2.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吃苦耐勞精神,服從組織安排;
3.年齡范圍:18周歲以上、40周歲以下(即:197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間出生);
4.身體健康,無色盲、無口吃、無紋身;
5.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本地世居少數(shù)民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6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(zhì)和工作能力;
7.公安機關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優(yōu)先聘用條件
1.優(yōu)先招聘烈士、因公犧牲軍人、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(死亡)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;
2.在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(yè)生,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(yè)資質(zhì)或?qū)iT技能的人員;
3.在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;
4.在同等條件下,學歷高者優(yōu)先聘用;
5.在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;
6.在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從事過保安員工作人員和基層民兵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予聘用
1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.曾被收容教養(yǎng)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
3.被國家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;
4.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(guī)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;
5.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;
6.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按規(guī)定不能聘用的;
7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8.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,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,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;
9.現(xiàn)役軍人;
10.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;
11.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有關勞動用工規(guī)定不能招聘的;
12.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。
五、報名
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的方式進行。
(一)時間
2018年7月5日至10日(8:00—12:00,14:30—18:00)。
(二)地點
1.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
2.勐?h勞動就業(yè)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
3.勐臘縣人才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
4.全州各鄉(xiāng)鎮(zhèn)派出所、邊防派出所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
報名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證書、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以及所具有的相關資質(zhì)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(A4紙張)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、《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2018年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表》(一式兩份)到報名點報名。報名表到報名點領取或登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(wǎng)(xsbn.gov.cn)自行下載。
六、資格審核
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。
七、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
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7月11日至13日(8:00—12:00,14:30—18:00)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及咨詢點領取。不得委托他人代領。
八、體能測評
體能測評原則上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執(zhí)行,測評項目為“4×10米往返跑”、縱跳摸高、800米跑(女子)、1000米跑(男子)。體能測評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(xù)考錄環(huán)節(jié)。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九、面試
體能測評合格者進入面試,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個人情況、報考動機、語言表達能力、應變能力等。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
十、體檢和考察
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和招聘人數(shù)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。體檢費由報考人員承擔。出現(xiàn)體檢、考察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,只在初次出現(xiàn)的階段進行一次遞補。體檢和考察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公示和聘用
(一)公示
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(wǎng)(xsbn.gov.cn)、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(wǎng)(xsbnhr.com)公示5天。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,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;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;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聘用。
公示期間因出現(xiàn)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,依次遞補一次。公示期滿后,不再進行遞補。
(二)聘用
公示期滿無異議后,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和簽訂聘用合同。
十二、其他說明及要求
(一)報考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,以便與其聯(lián)系;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聯(lián)系的,后果由報考人自行負責。
(二)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。
(三)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條件的人員,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,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(四)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紀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組全程監(jiān)督,違反招聘工作紀律、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核實,嚴肅處理。對違規(guī)情況進行舉報的,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聯(lián)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。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,未盡事宜,后續(xù)補充。
咨詢電話:0691-2168033(景洪市公安局)
0691-5173638(勐?h公安局)
0691-8873716(勐臘縣公安局)
西雙版納州公安局
2018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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